
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90%,完善智能体、端侧大模型、拟人化互动服务等新形态的评估备案……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印发《国家信息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对体系化深层次推进“十五五”时期国家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,并部署了10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。围绕“十五五”发展目标,提出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、网信科技创新体系、网信产业生态体系,提升现代治理、信息惠民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、区域协调及开放发展水平,夯实安全保障、法规标准支撑。

到2030年IPv6网络流量占比达42%
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,《国家信息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明确12项“十五五”国家信息化主要指标,涉及互联网普及率、每万人拥有5G(含5G-A)基站数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,为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全面跃升提供量化指引。其中,互联网普及率由2025年80.1%提至85%,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由2025年40%提至90%以上,IPv6网络流量占比由2025年33.79%提至42%。
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《规划》紧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网络强国建设有关部署,提出到2030年,我国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,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加凸显。信息基础设施巩固拓展领先优势,陆海空天立体化网络体系基本形成,新一代通信网全面建成,适时启动第六代移动通信(6G)商用,国家区块链网络基本建成,智能互联网加快布局发展。网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,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。网信产业生态繁荣发展,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网信企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。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,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。网络安全保障坚实有力,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,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。
完善智能体等新形态的评估备案
《规划》提出推动智能体规范应用和创新发展,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终端和智能应用。推进智能体互信互联互操作,加快多智能体、智能体群等发展。制定重点场景需求指引,构建智能体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,研制智能体身份标识等标准。
同时,强化新技术新应用安全保障。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,鼓励发展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和服务。健全人工智能敏捷治理机制,加强人工智能密码防护体系建设。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机制,建立重点领域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,完善智能体、端侧大模型、拟人化互动服务等新形态的评估备案。推进基于大模型的漏洞挖掘与防护技术研发应用。加强卫星互联网网络安全风险防范。增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风险应对能力。
加强智能设备个人信息保护检测评估
《规划》明确提升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水平。一方面,加强重点行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,深化区块链、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在数据流通交易中的应用,强化数据安全密码保护。另一方面,针对智能设备快速普及带来的新风险,明确加强智能设备个人信息保护检测评估,强化生物特征信息的技术应用管理,回应社会公众对人脸、指纹等敏感信息安全的关切。
部署推动大湾区数据跨境有序流动
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守好安全关口,《规划》明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,高效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、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等制度,推广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,促进分布式数字身份互通互认应用。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有序流动、政务服务“跨境通办”,以区域实践积累经验。
值得关注的是,《规划》专门设置“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提升行动”专栏,推出四项具体安排。制度层面,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制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引,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发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;服务层面,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,提供政策解读、合规指导、协助申报等一站式服务;平台层面,建设网络数据安全合规实验平台,围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、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和认证等需求开展软件、工具和平台研发;国际合作层面,按照对等互利原则,围绕医疗健康、智能网联汽车、科技金融、人工智能、贸易物流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跨境对外交流合作。

完善网络领域立法,推进标准建设
法治与标准是安全的另一重保障。《规划》在法规标准支撑方面提出,推进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、电信、网络犯罪防治、反网络暴力等基础性立法。强化无人驾驶、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。健全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、信息化发展等领域法规体系,加大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治理的法规制度供给。聚焦人工智能、个人信息保护、网络生态治理等热点问题,研究发布相关司法解释。拓展涉外网络法治建设。标准建设方面,将加快人工智能及智能体、智能终端等新兴领域标准研制,布局量子科技、脑机接口、具身智能等前沿技术标准,并推动国家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。
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化创新发展高地
《规划》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发展工程、网信科技创新突破工程、网信产业生态发展工程、 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行动、重点区域信息化协同发展行动、网信企业海外发展行动等具体任务。
《规划》要求推动电信、互联网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,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对外开放力度。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。实施网信企业海外发展行动,支持网信企业稳妥有序拓展海外业务,加强海外权益保障。支持优势企业有序“走出去”,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海外业务协同发展,深化信息基础设施、人工智能、电子政务、电子商务、移动支付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,支持网信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。完善出海服务。探索设立面向重点市场的海外业务合规指导中心,加强网信企业出海合规指引服务。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,建设网信企业出海法律纠纷案例库,完善法律服务和培训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规划》提出支持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信息化创新发展高地,支持香港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信息化发展大局,推进数字金融、数字贸易等发展。其中提到,粤港澳大湾区要做强集成电路、低空经济、无人机(船)等优势产业,建设满足科技创新需求的国际通信基础设施,加快区块链创新应用,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亚太峰会等国际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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